美麗魔物

免運79折☆宅配到府 ,有些相愛的人註定要在一起有些人相愛卻必須遭受詛咒
美麗魔物(電影書衣版)◆浪漫情節媲美《暮光之城》、奇幻經歷並駕《哈利波特》!◆2009年Amazon年度編輯精選百大好書,並榮獲青少年圖書第1名!◆2010年華盛頓郵報票選最受青少年喜愛的讀物第6名!◆MTV票選最具潛力成為《暮光之城》接班人的作品!◆繼《哈利波特》之後,華納兄弟電影公司重金買下電影改拍權,由《街頭日記》、《P.S.我愛妳》、《巴黎我愛你》導演理查.拉格拉溫尼斯(Richard LaGravanese)執導! 【內容簡介】伊森魏特,這幾個月來不斷作著同樣的夢。有個女孩在往下墜,他必須緊緊抓住她,但是他卻辦不到。伊森不能失去她,彷彿她是自己最深愛的女孩,可是伊森根本就不認識她;在還沒見過她之前,伊森就已經愛上她了。蕾娜杜凱,鎮上公認的怪老頭的外甥女。杜凱家族背負著一個詛咒,就是在十六歲生日當天將會「轉化」,由《月之書》決定轉化成「光明巫師」或是「黑暗巫師」。由於蕾娜的表姊變成了邪惡的女妖,讓蕾娜相當懼怕自己也會變成一個忘卻過往自我的人,而倒數著這可怕日子的到來。偶然撿到的項鍊墜飾背面上的訊息,訴說著一段南北戰爭時因戰禍分離的愛情,也註定了伊森和蕾娜相戀相遇的命運。而伊森的iPod上面出現了那首不認識的歌《十六個月亮》也不斷地傳達著某種訊息。兩人之間堅定不移的愛情,是否能破除一切阻礙,對抗蕾娜十六歲生日當天必須面對的詛咒? 【作者簡介】卡蜜.嘉西亞&瑪格麗特.史托爾如同書中的艾瑪一樣,卡蜜.嘉西亞非常迷信。她就像其他以南方自豪的女孩,總是親手烤餅乾和派。雖然親戚是美國革命女兒會的會員,不過她從未參加過內戰重演活動。卡蜜在喬治華盛頓大學取得教育碩士的學位。身為老師的她,也是閱讀專家,主持許多兒童和青少年的讀書小組。如同書中的蕾娜一樣,瑪格麗特.史托爾從十五歲開始就因為寫作而麻煩不斷。她撰寫並設計了許多當紅的電玩遊戲,所以她養了兩隻淘氣的米格魯,分別叫薩爾達和卡比。瑪格麗特就讀安默斯特學院和耶魯大學的時候,就深深愛上了美國文學。她在史丹佛大學拿到英文碩士,同時接受詩人喬治.馬克白(George MacBeth)的指導,在諾里奇的東英格蘭大學研究創意寫作。卡蜜.嘉西亞與瑪格麗特.史托爾在一次午餐的餐敘時,有了《美麗魔物》的初步構想,這是她們合著的處女作。瑪格麗特非常著迷於奇幻故事,她一直想寫一本超自然小說;卡蜜則是喜歡描述美國南方的故事,希望以她土生土長的美國南方創作一部小說。剛開始兩人不知從何著手,只是結合彼此的寫作熱情,將一些故事概念隨手寫在餐巾紙上。當她們吃完午餐準備離開時,《美麗魔物》已經誕生了。卡蜜和瑪格麗特以及她們的家人都住在加州的洛杉磯市,此外,她們現在改用電腦寫書,不再寫在餐巾紙上了。作者網站:www.kamigarciamargaretstohl.com作品官網:www.somelovesarecursed.com 【相關情報】◎2009年Amazon年度編輯精選百大好書,並榮獲青少年圖書第1名。◎2010年華盛頓郵報票選最受青少年喜愛的讀物第6名。◎MTV票選最具潛力成為《暮光之城》接班人的作品。◎繼《哈利波特》之後,華納兄弟電影公司重金買下電影改拍權,由《街頭日記》、《P.S.我愛妳》、《巴黎我愛你》導演理查.拉格拉溫尼斯(Richard LaGravanese)執導。 【名人推薦】「故事和氛圍的塑造都巧妙極了!很有原創性的作品,讓我愛不釋手。」──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《邪惡可人》作者梅莉莎.瑪爾(Melissa Marr)「一部精采的南方哥德式小說,書中的角色奇特、令人著迷,引領你進入一個充滿魅力的世界。」──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《提斯:現代奇幻故事》作者荷莉.布萊克(Holly Black)「豐富的哥德式背景、迷人的人物角色,這真是一部令人難以忘懷、精采美妙的黑色奇幻小說。」──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《骸骨之城》作者卡珊卓.克萊爾(Cassandra Clare)「在你還來不及思考,這個故事就已經像熾熱的卡羅萊納夏日,悄悄征服了你。」──《手齒之林》作者凱莉.萊恩(Carrie Ryan)「故事精妙,教人難以忘懷。」──《預言的姊妹》作者米雪兒.辛克(Michelle Zink) 【內容試閱】九月二日 夢境 墜落。 我以自由落體的速度向下直墜,在空中瑟瑟發抖。 「伊森!」 她在叫我,光是她的聲音就讓我心跳加速。 「救我!」 她也在墜落,我伸長手想抓住她,卻只抓到空氣,我的雙腳踩空,兩手在泥濘中亂抓,我們的指尖短暫接觸了一下,接著就看到綠光消失在黑暗中。 她從我的指尖滑掉了,我感到失落無比。 但我還能聞到她身上的味道,那是檸檬和迷迭香。 可是我抓不住她。 感覺沒有她,我就活不下去了。 ※※※ 我猛然坐起來,有些喘不過氣。 「伊森魏特!快點起床!你不要上學第一天就給我遲到。」艾瑪在樓下扯開嗓門吼我。 我在黑暗中瞥見一抹微弱的光線,也聽到雨點打在農莊的百葉窗上。今天八成是下雨天,現在應該天亮了,而我應該在自己的房間沒錯。 因為下雨的關係,我的房間又冷又濕,為什麼我房間的窗戶沒關? 我頭疼不已,旋即又倒回床上,夢境來得快去得也快,我依舊在家中這棟古老大屋,依舊安然躺在我的房間裡,我的紅木老爺床依舊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音。在我之前恐怕有六代的魏特家族睡過這張床,但是沒有人掉到泥濘的黑洞,這一切都不是真的。 我瞪著刻意漆成藍色,防止花蜂前來築巢的天花板,想不通自己怎麼了? 幾個月以來我不斷地作著這個夢。雖然內容我幾乎全忘了,但我記得的部分都一樣,有個女孩在往下墜,我也是,我必須緊緊抓住她,但是我做不到。如果我鬆開手,她會發生相當可怕的事,所以我不能放手。我不能失去她。就好像她是我深愛的女孩,可是我根本就不認識她,這有點像一見鍾情,只是我還沒見過她就已經愛上她了。 這麼說似乎很瘋狂,畢竟她只是我夢到的女孩,我甚至不知道她的長相,雖然幾個月來都作著相同的夢,但我不曾看過她的臉,或者我不記得了,我只知道每次在夢中失去她,我就難過得快死掉了。當她滑出我的指尖,我總覺得胃部一陣翻騰,簡直快跳出口中,感覺很像坐雲霄飛車突然俯衝的那一刻。 人們常形容忐忑不安是「胃裡有蝴蝶在飛」,這種比喻還真爛,那種感覺才不像蝴蝶在飛,說是殺人蜂還比較貼切。 也許我迷糊了,也許我只是需要沖個澡,我的耳機還掛在脖子上,iPod就掉在旁邊,上面出現一首我不認識的歌。 《十六個月亮》。 那是什麼?我按下鍵播放,歌曲聽起來很耳熟,我說不出是誰唱的,但感覺以前聽過這首歌。 十六個月亮,十六年歲月。 十六年最深刻的恐懼。 十六次你夢見我的淚水。 墜落,墜落這些年的穿越—— 歌曲有些憂鬱、毛骨悚然,甚至有點催眠的味道。 「伊森勞森.魏特!」艾瑪的嗓門蓋過了音樂。 我關掉音樂從床上坐起來,同時把被子拉開。感覺底下的床單都是沙子,但我知道那是什麼。 那是泥土,我的指甲縫也塞滿汙泥,上次作夢也是這樣。 我扯下床單丟進洗衣籃,將它塞到昨晚換下的臭運動服底下,然後就去沖澡,試著忘掉整件事,我拼命刷洗手指,讓指甲縫隙的髒汙逐漸流進排水孔,我不去想它,假裝這一切不曾發生,過去這幾個月以來我都是這麼做的。 但是我忘不了她,怎麼就是忘不了。我不斷地想到她,不斷地回到相同的夢境,連我自己也無法解釋。這就是我的秘密。我今年十六歲,愛上一個不存在的女孩,感覺自己慢慢步入瘋狂之中。 然而不管我怎麼用力刷洗,我的心依舊怦怦狂跳,雖然滿身是象牙肥皂和洗髮精的味道,但我依稀聞到另一股香味,味道雖然很淡,不過我知道那股香味依然存在。 那是檸檬和迷迭香的味道。 我走到樓下,只想確認一切如常。艾瑪照例在餐桌擺上藍白花紋的古老瓷盤,我媽以前都說這叫「龍紋餐具」,此刻餐盤上放著炒蛋、培根、奶油吐司和玉米粉。艾瑪是我們的管家,不過她更像我的奶奶。只是她比我真正的奶奶更聰明,也更頑固。我算是艾瑪一手撫養長大的。儘管我的身高將近一百八十八公分,但是她認為她的職責就是讓我再長高一點。不過今天早上我覺得特別餓,就好像一個星期沒吃東西似的。我快速吞下炒蛋和兩片培根,這才覺得好了些。我塞了滿嘴食物,對著艾瑪滿足地微笑。 「別再拼命餵我了,艾瑪,今天是我開學第一天呢!」艾瑪又把一大杯柳橙汁和一杯更大杯的全脂牛奶推到我面前。我們全家都喝這種牛奶。 「沒有巧克力牛奶了?」我喝巧克力牛奶的方式,大概就像某些人狂灌可樂或咖啡一樣。即使在一大早,我總是等不及補充糖分。 「適,應,力。」艾瑪最愛玩填字遊戲,越困難的越好,而且她超愛運用這些字彙。她總是一個字、一個字大聲唸,感覺好像在拍打你的頭似的。「就是這樣,習慣吧!而且我剛給你的牛奶如果沒有喝完,你休想踏出大門一步。」 「遵命,女士。」 「看來你已經打扮好啦!」其實沒有,我就是平常的穿著,牛仔褲配上褪色的T恤。我有各式各樣的T恤,今天這件印的是哈雷機車,而腳上那雙黑色球鞋我已經穿三年了。 「你不是說會去理頭髮?」艾瑪的大嗓門真像在罵人,但我知道這只是她表達深情的方式。 「我何時這樣說了?」 「你不知道眼睛是靈魂之窗嗎?」 「也許我不想讓人看透我的靈魂啊!」 艾瑪罰我再吃掉一盤培根。她身高大概一百五十公分,雖然她每年過生日都說自己剛過五十三,但她的年紀說不定比那套龍紋餐具更老。反正艾瑪就是一個溫和善良的老太太,不過她在我們家可是有十足的權威性。 「嗯,反正這種天氣,你不准頂著濕頭髮出門。我不喜歡這場暴風雨,感覺風中有什麼壞東西,而且一整天颳個不停,好像它有自己的意志似的。」 我忍不住翻白眼,艾瑪凡事都有一套看法。當她情緒一來的時候,我媽總說她又要開始怪力亂神了。這是南方才有的宗教和迷信,反正只要艾瑪一搞起這套,最好就是離她遠一點。千萬別去動她貼在窗檯的符咒,以及她親手縫製,放在抽屜的布娃娃。 我叉起滿滿一匙炒蛋,吃掉一份重量級的早餐:一個夾滿雞蛋、果醬、培根的吐司三明治。我一邊吃,一邊習慣性望向走廊那頭,書房的門關上了。老爸習慣在晚上寫稿,白天就在書房的舊沙發睡一整天。自從去年四月我媽過世之後,老爸的作息一直是這樣,真像吸血鬼,去年春天卡洛琳阿姨來陪我們住了一陣,忍不住就這樣形容老爸。看來我今天已經錯過和他碰面的機會,只好等明天了。書房的門一旦鎖上,就不會再打開了。 街上有人按喇叭,那是林克。我抓起破爛的黑色背包,打開門衝進雨中,早上七點的天色居然和晚上七點一樣黑,這麼奇怪的天氣已經持續好幾天了。 林克的破車停在街上,引擎發出低沉的吼聲,車上的音樂更是震天響,我從幼稚園開始就和林克一起搭車上學。那時他分了半條海綿夾心蛋糕給我,從此我們成了最麻吉的朋友。後來我才發現那半截蛋糕是掉到地上,他才撿起來送我的。我們今年夏天一起考到駕照,林克馬上去弄了輛汽車,只是那樣的破車實在很難說是「汽車」。 至少這輛破車的引擎聲可以壓過外頭的暴風雨。 艾瑪站在門廊兩手抱胸,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。「在這裡不准把音樂開那麼大聲。衛斯理傑佛瑞.林肯,否則我就打電話給你媽,告訴她你九歲那年整個夏天躲在地下室都在幹些什麼。」 林克眨眨眼,很少有人這麼連名帶姓地喊他。大概只有他媽和艾瑪例外。「是的,夫人。」艾瑪隨即進屋,紗門砰地一聲又關上了。林克咧嘴而笑,隨即加足馬力揚長而去,好像我們在逃命似的。他開車一直都是這副德性。只是我們從來不曾逃去哪裡。 「你九歲的時候到底在我家地下室做了什麼?」 「九歲的時候,我在你家地下室什麼事沒做過?」林克將音樂轉小聲一點。這樣好多了,不然實在很恐怖,音樂難聽,偏偏他又要問我喜不喜歡,這幾乎天天都要上演一遍。他組的樂團「誰殺了林肯」也是一樣慘。每個團員根本就不是玩樂器或唱歌的料。但林克老是嚷嚷畢業後要搬到紐約去打鼓。幻想唱片公司會找上門。我覺得這個機率就好像瞇著眼睛喝到半醉,還妄想從體育館的停車場投進三分球一樣。 林克不打算念大學。但他有一點勝過我,就是他很清楚自己要什麼,儘管機會渺茫也一樣。我有的只是滿滿一鞋盒的大學簡章,我不能拿給我爸看,也不在乎這些大學在哪裡,只要離蓋林鎮至少一千五百公里遠就行。 我不想落得和我爸一樣的下場。我不想住在相同的祖宅,住在從小生長的小鎮,每天面對一群不曾夢想離開此地的人。 ※※※ 街道兩旁都是維多利亞式的舊房子,這些房子從一百年前蓋好後幾乎不曾改變。我住的街道叫做棉田街,因為這些舊房子的後方曾是綿延不絕的棉花田。不過現在這些棉花田都變成九號公路了。這大概是此地唯一的改變。 我從車內盒子拿出一個不太新鮮的甜甜圈。「昨晚你是不是下載一首怪歌,放到我的iPod裡面?」 「哪首歌?你覺得這首怎麼樣?」林克播放他新錄的試唱帶。 「我認為還需要修一下,就像你做的其他歌曲一樣。」我每天都這麼告訴他。 「是啊,等我揍你一頓之後,你的臉也需要好好修一下。」他每天都是這樣回答我。 我瀏覽播放清單。「那首歌好像叫《十六個月亮》。」 「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。」 歌不見了,iPod裡面找不到那首歌,但我今天早上才聽過的,我知道這不是我的想像,因為那首歌還在我腦海縈繞不已。 「如果你想聽歌,我放首新歌給你聽。」林克低頭去挑選歌曲。 「嘿,老兄,眼睛看路啦!」 但是他沒有抬頭。我從眼角看到一輛奇怪的車子超到我們前面—— 有那麼一瞬間,路上的聲音、暴風雨和林克完全靜下來,好像慢動作的畫面。我的視線無法離開那輛車子。那種感覺我無法形容,其實那輛車只是超車經過我們,然後就轉彎走另一條路。 我不認得那輛車,以前從沒見過。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,因為鎮上每一輛車我都認得,這個季節也沒有遊客,誰會冒險在颶風季節來啊! 那是一輛黑色的長型轎車,很像靈車那種,事實上我確信那就是一輛靈車。 也許這是一個徵兆,也許今年比我想像中更糟。 「這裡,這首《黑色頭巾》將會讓我聲名大噪。」 等林克抬起頭來,那輛車子已經不見了。 九月二日 新來的女孩 從棉田街到石牆中學只要過八條街。我的人生就在這八條街來來回回,當我們穿過這八條街,也足以讓我把那輛奇怪的黑色靈車拋諸腦後。或許就是因為這樣,我並沒有向林克提起這件事。 車子行經「得速購」,我們稱之為「得速偷」,這是鎮上最接近7-11的商店,所以每次和朋友在店門口閒晃,都要祈禱不要碰見某人的老媽出來採買晚餐,最重要的是別遇到艾瑪。 一輛熟悉的跑車停在店門口。「糟糕,費提已經出來駐守了。」他坐在駕駛座看《星條旗日報》。 「也許他沒看到我們。」林克從後照鏡緊張地觀察。 「也許我們完蛋了。」 費提是石牆中學專抓逃學的督察,也是蓋林鎮警局最得力的一員,他的女朋友亞曼達在「得速購」當店員,費提幾乎每天早上都守在門口,等著現烤的食品送來。對於像林克和我這種經常遲到的學生來說,這實在很不方便。 要到石牆中學上課,就不能不知道費提的習慣,必須像課表記得清清楚楚才行。今天費提心情不錯,他忙著看體育版的新聞,揮揮手要我們過去,連頭也不抬一下。 「他的心思都在運動版和小圓麵包上,你懂吧!」 「我們還有五分鐘。」 ※※※ 我們把車子停在學校停車場,希望偷偷溜進去不要被教官發現。但外頭還是傾盆大雨,等我們跑到教室大樓時,全身早就濕透了。球鞋也因為浸水發出啾啾聲。聲音之大,讓我們很想停在原地不要跑了。 「伊森魏特!衛斯理林肯!」 我們濕答答地在辦公室罰站,準備接受處罰。 「上學第一天就遲到,你媽肯定會罵你一頓,林肯同學。你也別得意,魏特同學,艾瑪絕對會好好修理你的。」 海絲特小姐說得不錯。艾瑪要是知道我上學遲到五分鐘,肯定會扁我一頓。事實上她應該已經知道了。我媽曾說郵差卡爾頓會偷看寄來的信件,管它內容是不是有趣他都照看,甚至懶得再把信封黏回去。這個小鎮沒有新鮮事,每戶人家都有秘密,但街上每個人都知道你的秘密。就連這點也早就不是秘密。 「海絲特小姐,我只是因為雨下得太大,所以刻意開慢點。」林克試圖辯解,海絲特小姐把眼鏡拉低一點,掛眼鏡的頸鍊來回晃動起來,她回頭看著林克,完全不為所動。 「我沒時間聽你們鬼扯。我正忙著填寫處罰單,你們今天下午就留下來勞動服務吧!」她說完就把藍色的留校單遞給我們。 沒錯,她可忙了,我們走到轉角的時候,還能聞到指甲油的味道呢!唉!又開始學校生活了。 ※※※ 蓋林鎮的開學第一天總是老樣子。打從小時候上教堂,那些老師就認識我們了。在我們上幼稚園的年紀,他們已經認定哪個小孩聰明,哪個小孩愚笨。我是聰明小孩,因為我的爸媽都是教授,林克被歸類為笨小孩,因為他小時候把聖經讀本撕得稀爛,有一次還拿聖經丟向聖誕劇的演出人員。由於我被歸類為聰明學生,我的作業總是拿高分;林克因為是笨學生,他的成績就很爛。我猜根本沒有人會認真看我們的作業,有時我在作業中段亂寫一通,就是為了測試老師會不會說什麼,結果老師果然什麼都沒有發現。 可惜考複選題不能用這種方式。第一堂英文課我才發現老師──她剛好也姓「英」,而且老得就像幾百歲的人瑞,要我們在暑假讀《梅岡城故事》。因為沒念書,我第一堂課的考試就不及格了。這下可好!其實我在兩年前就看過這本書,那是我媽最喜歡的小說之一,只是時間一久,很多細節都忘光了。 介紹一下我自己好了:我無時不刻都在看書。書本是唯一讓我逃離蓋林鎮的法寶,哪怕只是短暫片刻都好。我的牆上貼了一張大地圖,每次在書中讀到令我嚮往的地方,我就在地圖上標示出來。《麥田捕手》讓我想去紐約,之後是《阿拉斯加之死》的阿拉斯加,看過《旅途上》之後,我又在地圖上標出芝加哥、丹佛、洛杉磯及墨西哥市。凱魯亞克的作品總能讓人神遊各地,每隔幾個月我就會把地圖上標示的地點連成一條線,想像我要趁上大學之前的暑假離開這個小鎮,沿著地圖上的綠線來趟公路旅行,地圖和閱讀算是我私底下的興趣,在這個小鎮,書本和籃球是格格不入的。 化學課也沒有好到哪裡去,霍老師讓超痛恨我的愛蜜莉艾雪和我同組做實驗。自從去年舞會的事件,她就再也不理我了。我只不過誤穿了球鞋配燕尾服,又讓我爸開著那輛生鏽的富豪汽車送我們到學校體育館罷了。那輛車有扇車窗故障關不起來。愛蜜莉特地吹整了一頭完美捲翹的金髮,沿路被風一吹自然全毀了。等我們抵達體育館,她看起來就像法國皇后瑪麗安東尼,頭髮有如豎立的屏風那麼誇張。那一整晚愛蜜莉完全不和我說話,只派了莎凡娜史諾出面,把我從三級階梯高的雞尾酒平台推下去,從此我們兩個就算吹了。 這件事成了同學之間的笑談,大家都在猜測我們何時會和好,不過他們並不知道愛蜜莉不是我喜歡的類型,她是很漂亮,但就只是這樣而已。光是欣賞她漂亮的臉蛋,並不足以彌補她的言語乏味。我要的是另一種女孩,一個不是滿口派對,只關心如何在冬季舞會贏得后冠的花瓶,而是可以天南地北無所不聊的女孩。我要的女孩必須風趣、聰明,至少在實驗室必須是容易相處的夥伴。 或許這種女孩只有夢中才有。但美夢總好過噩夢,愛蜜莉就算穿上可愛的啦啦隊短裙,還是可怕的噩夢。 我還是熬過開學第一天的化學課了。但接下來更糟,顯然今年又要念美國史,石牆中學的歷史課只教美國史,所以這個名稱實在多餘。我必須繼續上李老師的「北方侵略戰爭」,李老師和南北戰爭著名的李將軍並沒有關係。但是大家都知道,他的個性和李將軍還真是一模一樣,李老師是少數幾個真正痛恨我的老師之一。去年我和林克打賭,大膽交了一篇「南方侵略戰爭」的作業,李老師只給我六十分,看來有些老師確實會看我們寫的內容。 我在教室後面找到一個空位,剛好就在林克旁邊,林克上一堂課八成都在睡覺,現在忙著向同學借筆記來抄。但是我一坐下來他就停止抄寫了。 「聽說了嗎?」 「聽說什麼?」 「學校來了新女孩。」 「剛開學,學校當然有一籮筐新生啊!笨蛋!」 「我不是在講新生,是我們班來了一個新女孩。」對其他中學來說,高二轉來一個新同學也沒什麼,但這裡是石牆中學,上一次有轉學生是國小三年級的事了。當時是凱莉威克斯的老爸在鹽湖市的自家地下室經營非法賭場,在她爸被補入獄後,凱莉只好搬來這裡和爺爺奶奶住。 「她是誰啊?」 「不知道,第二節公民課我和樂團成員一起上,他們知道的也不多,只聽說她拉小提琴之類的,不知道她辣不辣?」林克馬上就想到這個,其實多數男孩也一樣,只不過林克很直,心裡想什麼就馬上說出來。 「所以她也是玩樂團的?」 「不是,她是音樂家,也許我們能一起欣賞我喜愛的古典音樂。」 「古典音樂?」林克唯一聽過的古典音樂大概是牙醫診所放的。 「你知道的啊,就是那些經典嘛!平克佛洛伊德、黑色安息日、滾石合唱團之類的。」我開始大笑。 「林肯同學、魏特同學,抱歉打擾你們聊天。但如果你們同意的話,我要開始上課了。」李老師講話和去年一樣尖酸諷刺。那一頭抹油梳成條碼狀的頭髮、身上的汗漬也和去年一樣糟。李老師發下一模一樣的講義影本,這套教材他可能已經用上十年了。想也知道,老師還要求我們必須參加一次美國內戰的重演活動,不過我可以輕易向親戚借到軍服,他們也會為了好玩,利用週末去參加戰役重演活動,這點我還算是幸運的。 下課鐘響之後,我和林克留在走廊的寄物櫃旁邊閒聊,希望有機會瞄到新同學,照林克的說法,這個女孩已經是他將來的心靈夥伴、樂團夥伴和其他琳瑯滿目的活動夥伴,我連聽都懶得聽了。但是等了半天,我們只看到夏洛蒂崔斯穿著小了兩號的牛仔裙經過。這表示我們要等到午餐時間才能繼續打聽新同學了。因為下一節是手語課,上課期間是嚴禁說話的,沒有人的手語好到可以比出「新女孩」來,尤其上這堂手語課的人多半是石牆中學的籃球隊員。 我從八年級就加入籃球隊,那一年暑假我突然長高十五公分,至少比班上其他同學高出一個頭,況且當你的父母都是教授,你就必須參加一些正常活動才不會被當成怪胎,結果我成了籃球高手。我就是知道對方球員會往哪裡傳球。會打籃球的人在石牆中學頗吃得開,每次到學校餐廳吃飯,總會有人幫我留好位子。 今天的餐廳座位更是超值,因為大家都圍著我們的控球後衛蕭恩畢雪,他是親眼看過新女孩的人。林克問了大家最關心的問題。 「她辣嗎?」 「相當辣。」 「有莎凡娜史諾那麼辣?」 莎凡娜是我們用來衡量學校女生的標準。此時她剛好和愛蜜莉手牽手走進來,大家全盯著她看,莎凡娜身高一七三,有一雙修長的美腿,愛蜜莉和莎凡娜簡直就像一對姊妹花,即使不穿啦啦隊制服,兩人的相似度還是很高,她們都是金髮、仿曬的麥色肌膚、穿夾腳涼鞋,牛仔裙短得幾乎像腰帶。莎凡娜是美腿傲人,愛蜜莉則是胸前偉大,夏天去湖裡游泳時,每個男孩都在瞄她的比基尼上圍。她們上學似乎不帶書的,手上那只小小的亮面皮包大概只放得下一支手機,不過她們很少把手機放裡面,總是不時拿在手上發簡訊。 但她們在啦啦隊的位置就完全不一樣了。莎凡娜是隊長,位置在底部,負責支撐上面兩排的隊員,她們最有名的隊形就是野貓金字塔,愛蜜莉是飛躍者,也就是站在金字塔頂端的隊員,她會被拋高一、二百公分,來個空翻或其他瘋狂的啦啦隊特技再落地,愛蜜莉不怕摔斷脖子,她願意付出一切代價保持金字塔頂端的位置。當愛蜜莉被拋到空中,整個金字塔隊形少了她也依舊挺立,但如果莎凡娜動了一下,整個金字塔就會搖晃倒下了。 愛蜜莉發現我們都在瞄她們,就狠狠瞪我一眼,大夥兒都笑了。艾默里瓦金斯拍拍我的肩。「想開點,魏特,你知道愛蜜莉的,她瞪得越凶,表示她越在乎你。」 我今天根本不願想起愛蜜莉,只對和愛蜜莉相反的人有興趣,自從林克在歷史課提起,我就一直想像這位新來的女孩。她可能非常獨特,可能來自其他地方,她的生活經歷可能比我們都豐富,我猜至少比我豐富。 也許她就是我夢寐以求的女孩,我知道我想太多了,但我願意這樣相信。 「你們都聽說新女孩的事了吧?」莎凡娜坐上厄爾派提的大腿,厄爾是我們的籃球隊隊長,也是莎凡娜分分合合的男朋友。現在是他們和好的時期,他撫著女友麥芽色的大腿,兩人親熱得要命,讓人不知眼睛該往哪裡看。 「蕭恩正在告訴我們。聽說她很辣,妳們要讓她參加啦啦隊嗎?」林克從我的餐盤抓了幾個薯球吃。 「應該不會,你們應該看看她的穿著打扮。」一好球。 「而且她太蒼白了。」兩好球。女孩絕對不能太胖或太白,這是莎凡娜最在意的。 愛蜜莉在艾默里身邊坐了下來,身體還刻意往前傾。「你們知道她是誰嗎?」 「什麼意思?」 愛蜜莉停頓了一下,製造懸疑效果。 「她是雷老頭的外甥女。」 她根本不需製造效果,光是這句話就夠戲劇性了。四周空氣突然為之凍結,有幾個男孩開始大笑,以為她在開玩笑。但我看得出來她沒有。 三好球,她被三振了。事到如今,我無法再想像她的樣子,她是我夢中女孩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,我甚至還沒開始想像我們的第一次約會呢!未來三年我註定只能和愛蜜莉牽扯不清了。 這麼說好了,麥坎雷是鎮上最孤僻的怪老頭。 如果以我看過的《梅岡城故事》來說,書中搞孤僻的布芮德和雷老頭一比,簡直就成了社交蝴蝶。雷老頭住在一間殘破不堪的老房子,那是蓋林鎮最古老、最惡名昭彰的農莊。從我出生以來鎮上就沒人看過他,說不定他離群索居的時間還更早。 「妳說的是真的?」林克問。 「當然,卡爾頓昨天送信到我家時,親口告訴我媽的。」 莎凡娜點點頭。「我媽也是這樣聽說的。她幾天前搬來和雷老頭住,之前不知是住在維吉尼亞州還是馬里蘭州,我不記得了。」 他們繼續談論這個新女孩,關於她的穿著、頭髮,還有她舅舅,談論她可能也是怪胎一個。這也是蓋林鎮最讓我痛恨的一點。不管你說了什麼、做了什麼,鎮上的人總有話說,像這個新女孩連穿衣服都要被批評。我只好盯著眼前那盤浸在橘色醬汁中的麵條,而那種稀稀的醬汁一點也不像起司醬。 還有兩年八個月,我心中暗自盤算,之後我一定要離開這個鎮。 ※※※ 放學後啦啦隊在體育館進行排練,雨總算停了,所以籃球隊可以到戶外場地練球。只不過龜裂的水泥地積了不少水,必須小心避開裂縫,免得像大砲發射一樣被汙水濺了一身。從戶外操場可以看到學校停車場,我們在做熱身運動的同時,幾乎就看遍石牆中學的社交活動。 今天我的手感很好,站在三分線投七球進七球,但厄爾也一樣,兩人成績不相上下。 咻!投進第八球!好像我只要盯住籃框,球就會自動導航進去一樣,有時投籃就是這麼順手。 咻!第九球,厄爾有點氣惱,看得出來他不太爽,因為每次我投進一球,他運球就特別用力。他是隊上的焦點人物,事實上我們有個不成文的默契:我讓他在球隊當老大,他則放我一馬,如果放學練完球,我不想和隊員去「得速偷」殺時間,他就不來囉嗦我。他們再怎麼聊就是那幾個女孩子,再怎麼吃也是那幾樣零食,我實在興趣不大。 咻!第十球。今天我百發百中。也許我是天生好手,也許有別的原因,我也想不透,但自從我媽去世,我也沒心思去想這些,反正這就是我創下的投籃奇蹟。 咻,第十一球,厄爾在我身後低聲咒罵,球拍得更用力了,我轉身又投出一球,轉頭望向停車場,試著不笑出來,結果我看到一頭鬈曲的黑色長髮,有個女孩開著一輛加長型的黑色禮車。 是那輛靈車,我愣住了。 接著她轉頭了,透過打開的車窗,我可以看到那個女孩朝我這邊看過來。至少我以為是這樣。我聽到籃球碰到籃框的聲音,然後彈跳到球場上。 咻,第十二球沒進。厄爾可以放心了。 等那輛車開走,我轉身回到球場,發現大夥都站在那邊像見鬼了一樣。 「那是——」 比利瓦茲點點頭,他是我們的前鋒。「雷老頭的外甥女。」 蕭恩把球丟給他。「對,就像他們說的,開他的靈車來學校。」 艾默里搖搖頭。「她是很辣沒錯,真是可惜啊!」 大夥又回去練球,可是輪到厄爾投球的時候又開始下雨了,三十秒之後我們全淋成落湯雞,這是今天以來雨下得最大的時候,雨水劈哩啪啦打在我身上,濕髮貼住眼睛,阻擋了我的視線,我看不到學校,也看不到場上的隊員。 壞徵兆並不是那輛靈車,而是那個女孩。 幾分鐘之後,我要自己保持希望,這表示今年會有些不同,不再像往年總是一成不變。我會有個說話對象,有個真正瞭解我的人。 目前我只是在球場上有不錯的表現,這對我來說實在不夠。
美麗魔物